中国书画院 免责申请法律顾问
院长
李来宝

李来宝 字:默文、号:东方难人 、1952年生,安徽芜湖市南陵县人 、国际一级书画师、中国特级书画师、结业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。

现为:中国书画院执行院长、上海分院院长,中国艺术家交流协会名誉主席,中国书画人才研究会副会长,中国国学研究会研究员,中国美术协会会员,中国书法函授学院客座教授,中国海峡两岸书画家协会荣誉主席,世界华人华侨书画家协会名誉主席。

作品先后入编中国当代知名书画家明信片和邮票出版。全国百名道德模范,中华脊梁人物。感动中国2008全国杰出贡献爱国人士。2009年评为:全国劳动英模。2010年评为:人民英模。全国书画大赛中获得特等奖18次、金奖110次、银奖12次、一等奖9次、二等奖2次、铜奖3次、优秀奖1次。授予各种荣誉称号89项。入编书籍126部。作品流入:美国、俄罗斯、新加坡、韩国、阿联酋、安哥拉、朝鲜、日本、缅甸、澳大利亚、泰国等国家。